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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2008年12月01日 汇典律师 国内新闻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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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在28日举行的“改革开放三十年与妇女发展论坛”分论坛――“改革开放与妇女权益保护论坛”上表示,我国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环境越来越好,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环境不断优化,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一系列与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

——导读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在28日举行的“改革开放三十年与妇女发展论坛”分论坛――“改革开放与妇女权益保护论坛”上表示,我国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环境越来越好,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环境不断优化,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一系列与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在内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甄砚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重要成就。但也应该看到,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妇女的发展和权益保护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些问题还将长期存在,例如妇女参政比例与一些国家相比还有差距,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歧视妇女的观念和行为在妇女就业、土地承包等方面依然存在等。

  甄砚强调,做作好新时期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升华维权实践经验;要从源头上加强法制建设的力度;要在机制上进一步改革创新;要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论坛上,与会者还围绕如何通过司法干预保障妇女权益、中国妇女权益保护立法的发展、制定中国专门的反家暴立法的框架设想等内容展开了研讨。

    据悉,本次分论坛为期3天,将分“创新――维权实践与思考”“推动――维权法制建设”“探索――维权与反对家庭暴力”三个主题进行。来自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卫生部等部委,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法院等部门的有关同志,中央党校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等近20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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