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领导小组的意见
镇江市司法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润廉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精神,根据镇司党组【2008】12号《关于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的要求,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意识,营造廉政文化建设设示范点的氛围,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决定成立所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领导小组。特发此文。领导小组组长:
——导读
镇江市司法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润廉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精神,根据镇司党组【2008】12号《关于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的要求,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意识,营造廉政文化建设设示范点的氛围,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决定成立所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领导小组。特发此文。
领导小组组长:封孝权
副组长:强 强、王建国
成员:李 卫、贾国宽、张 旗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王建国兼主任,工作人员王跃平、潘 忠、贾宇光、邓悦平。
主题词:廉政文化 示范点 领导小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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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市司法局、市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抄送:市司法局纪检组、监察室、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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