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News

不服某省司法厅撤销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行为

2011年09月22日 汇典律师 典型案例 分享: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案例:吴某某不服省司法厅撤销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行为行政复议案   案由:不服某省司法厅撤销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行为  一、基本案情  2002年,吴某某退休后向某县司法局申请考核授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在申请时,吴某某提供了某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导读

案例:吴某某不服省司法厅撤销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行为行政复议案

  案由:不服某省司法厅撤销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行为

  一、基本案情

  2002年,吴某某退休后向某县司法局申请考核授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在申请时,吴某某提供了某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考核程序,取得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并被任命为某县148法律服务所主任。2005年8月,某省司法厅收到该省人民政府信访局转来的举报信,反映吴某某不具备考核授予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的学历条件,吴某某申请考核授予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时提供了虚假的毕业证书。收到举报信后,该省司法厅经过认真调查取证,认定吴某某申请考核授予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时提供的某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为虚假证书,遂于2007年12月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撤销吴某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决定。吴某某不服该决定,于2008年2月29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案件争议的问题

  吴某某是否存在提供虚假的毕业证书,骗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行为;省司法厅作出的《决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三、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一、该省司法厅所作《关于撤销吴某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吴某某2002年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时,提供了该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科毕业证书。省司法厅在收到举报信后,于2006年7月和2006年11月两次派人到某省广播电视大学调查档案,该大学出具了吴某某不是该校毕业生的证明。2006年11月,省司法厅发函到某县人大,要求协助提供吴某某的学历情况。该县人大将函转县委组织部,回函表明,吴某某的最高学历是中专。2005年8月30日,省司法厅收到该市司法局《关于建议撤销吴某某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司法局根据吴某某本人提供的专科学历证书,到县电大工作站查阅学员档案,走访部分学员,均无法证明吴某某是省广播电视大学91届专科学员,说明吴某某提供的学历是不真实的,建议撤销吴某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上述情况表明吴某某在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时提供了虚假的毕业证书。二、《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省司法厅根据吴某某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事实,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并依法送达吴某某。省司法厅撤销吴某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为适用法律正确,符合相关程序规定,内容适当。

  综上,省司法厅作出撤销吴某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决定是正确的。行政复议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了维持某省司法厅所作的《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

  四、评析意见

  本案涉及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一、吴某某存在提供虚假大专毕业证书,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欺骗行为。吴某某于2002年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时,提供的某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科毕业证书,经多方调查证实是虚假的,吴某某的最高学历是中专,其本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中也承认这一点。吴某某辩解称其是在县司法局领导指使而非自愿的情况下提供了虚假毕业证书,以及县司法局揭露事实是对其打击报复的说法均不能否认其提供虚假毕业证书事实。二、省司法厅的《决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其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经作出的执业资格证书予以收回:"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参加考试或者考核的"本案中,吴某某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违法情形,省司法厅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撤销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是正确的。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