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典要闻||汇丰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汇丰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导读
2017年10月16日上午,汇典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的镇江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该案是镇江首件房地产破产重整案件,也是镇江中院第二起破产重整案件。
债权人会议现场
管理人作报告
债权人签到
镇江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江河汇项目,位于镇江市长江路,毗邻西津渡风景区,素有“镇江外滩第一楼”的美誉。由于一次性投资额度过大,2015年该项目因资金困难而停工。2017年8月,该项目进入法院破产重整程序。
江河汇项目效果图
江河汇项目效果图
汇典律师事务所承办本案后,在破产业务部基础上组建了12人律师团队,分成5个工作组负责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各项事务。在60日内,汇典律师团队组织审计、造价、评估及债务人等有关单位,召开了20多场工作协调会,按期完成了36亿元的资产清理和评估(假定开发完成后)、26亿的债权申报和审核、7.1亿元的在建工程造价审计和对债务人的财务审计,并接待雅居乐、华融资产、中信城开、辰西行等十余家地产公司或销售公司,初步商谈重整计划。
工作协调会
根据负责本次重整事务的封孝权主任介绍,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汇典律师事务所将全面开展招募投资人的工作,预计1-2个月内提交破产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该案件如重整成功,将实现三个社会效果,一是有利于改善城市形象,二是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有利于避免国有资产损失。
汇丰公司江河汇项目的重整,在镇江社会各界产生了很大影响,汇典所在承办该案过程中,进行了团队化合作和专业化分工,反映汇典所在承办破产案件方面,具备较新的市场重整理念,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较实的业务承办机制,通过承办该案,汇典所也积累了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