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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典研讨||法治政府—政府法律服务之行政性涉法事务处理

2018年01月19日 邱晓婧 汇典新闻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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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政府法律服务之行政性涉法事务处理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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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8日中午,本所刑事与行政法业务部,组织《法治政府—政府法律服务之行政性涉法处理》专项实务交流和培训活动,此项活动由该部门的核心成员之一王红超律师,担任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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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超同志,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后,一直潜心钻研行政机关行政涉法事务的预防和实务处理,并担任了多家政府行政部门的法律顾问。在常年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对于政府法律服务和行政性涉法事务处理,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操经验,通过多年刻苦钻研和积极实践,书写了十余多万字的专业性文章和行政机关40项法律服务产品。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法治进程中,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避免、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以及维护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受到政府行政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在诉讼实践中,也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素养,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受到司法审判机关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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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超律师,从“政府法律服务现状、律师应提供什么样的政府法律服务、重要行政性涉法事务处理,三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了交流。

首先提出,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背景之下,结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江苏省政府的各项文件精神和具体规定,认为律师从事政府法律服务的春天已经到来,并全面论述了政府及行政部门需要专业律师提供服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同时又充分阐释了目前政府法律服务的现状和政府行政部门执法人员、工作人员的法律思维及法律素养的现状和并不乐观的客观情况,提出“春天是来了,但你是否准备好!”提醒律师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专业承受能力;

第二步,王红超律师又根据自己的多年实践,提出政府需要什么样的律师提供服务,律师应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才能赢得尊重和信任,是关系律师还是专业律师?是形式主义的法律顾问还是专业的法律顾问?他给出了明确而肯定的答案:政府需要的是专业律师,律师只有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方能赢得尊重和信任。对于如何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他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了:“团队、专业、主动、产品、尽责、培训”等关键词来全面阐释了律师应为政府或行政部门提供什么样的专业服务,并用“你能够想到的我早已想到,你想不到的我也早已想到并已准备好”的通俗语言概括了律师应以什么样的标准来提供政府法律服务。

    第三步,王律师概括总结了政府法律服务非诉行政性涉法处理的实务类型、难点及重点,归纳了非诉实务处理的重要注意事项;总结了行政诉讼案由类型、不同类型案件的诉讼技能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化解方案。最后,王红超律师认为,政府法律服务是一个庞大的法律服务支撑系统,律师应以专业、尽责、主动、担当的执业和服务理念,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律师的服务和使命。通过本次交流培训,王红超律师又筹划了《法治政府—政府法律服务》之系列的专业交流和培训计划,之后会陆续与大家分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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