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典访谈‖王红超:军人到律师,换种方式守护正义
十六年不断前行,十六年追求卓越。汇典秉持“汇贤聚能,精律通典”的全新理念,十六年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形成特有的汇典文化,聚集了一批专业能力过硬、胸怀抱负和有职业使命感的优秀律师。
为展现汇典律师的职业风采和精神面貌,我所开设“律师访谈”专栏。
——导读
律师简介
律师这个职业,当然包括其他的法律职业人员,是最能发现社会的不公、社会弊病、社会不和谐的地方和所在,当我们即便满眼砂砾,我们仍应当满怀信心和希望,去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守护法律、追寻法律。法律职业人的初心就是:要热爱和敬畏这份职业和责任。
——律师寄语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民商业务部的王红超律师。
Q:王律师,您好,感谢您接受本期律师访谈!请先简单介绍一下自己!
A:大家好,我叫王红超,1996年从河南洛阳应征入伍,在武警镇江市消防支队服役,2008年从部队转业,2010年8月以来至今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Q:在您的履历中,我们看到您曾在武警镇江市消防支队工作过12年,后来经过苦学钻研走上律师这个职业领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您选择转行要当律师?您的军旅生涯对如今从事律师职业有什么影响呢?
A:因为从小受家庭原因的影响,经常会接触到一些法律书籍和杂志,所以我从小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机遇巧合之下选择了参军,认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战友们,在他们的鼓励下,参加了南京大学的法律自学考试,希望有资格有能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律师。
军队是个大熔炉,更是锻炼人、铸造人的地方,不知不觉,我脱下军装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已经好多年了,回想12年的军旅生涯,是部队这个大熔炉培养和锻炼了我,让军人的品格深深地熔进了自己的血脉。这段经历是我人生中不可多得的一笔财富,也必将影响我今后的律师执业生涯。
部队管理非常严格,训练也非常苦,我们中队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先进中队”,是出了名的“魔鬼训练中队”,很多战士都不愿意到我们中队,因为太苦太严了。夏天我们的迷彩服都没洗过,因为每天都是汗水从上到下湿透,没必要洗,晒干了就是硬邦邦的,上面像画了很多粉笔一样,其实是大量汗斑,衣服就放在操场上凉晒,经常会有蜈蚣爬进衣服里;中队后面有个大泥坑,我们自己一筐筐的挖淤泥改造成鱼塘、蔬菜地,旁边建了猪圈养了猪,还种了果树;改造以前的老式茅坑厕所时,要跳到粪坑里面挖;消防车轮胎是用鞋油打出来的,厕所是每天跪在地上用洗衣粉用抹布用手一块块擦拭出来的。所以,我们养成了不怕苦,坚韧,做事认真,精益求精的习惯;
队长经常讲的一句话是:你们谁能超过我,谁就可以不训练,所以,大家都养成了自律习惯;我们没有聘请厨师,大家轮流做饭,所以大家都学会了做饭,养成了很强的自我生存能力;战友们之间拌过嘴、吵过架、干过仗,但又能怎样,今天吵,明天你们两个搭档训练,所以,我们很团结,而且相互珍惜和信任,只有团结才能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我在南京参加全省优秀班长集训,压力很大,我们队长给我写信鼓励我,但据我所知,我们队长都没给女朋友写过信,所以,我们学会了感恩;我们参加过硫酸厂、纸浆厂、化工厂、电厂等重特大火灾的扑救,也参加过自然灾害和无数次的抢险救援,于是,我们形成了更强的责任和担当意识。中队组织的各种业务理论考试,我每次都是前一、二名,偶尔考个第三、四名,指导员都会严厉的“批评”我,所以,我学会了谦虚和更加努力;在部队参加自学司法考试时,从领导到身边的战友,都非常的关心我,学习的房间没有空调,领导特批安装了空调,并且给予我更多的学习时间,对于我来说,这份恩情需要一生来回报。
在这样的环境和氛围下,我们养成了:坚韧、刻苦、自律、团结、责任、感恩、认真的好习惯,所以,也正是在这样的习惯支配下,我之后参加法律自学考试,司法考试以及其他的专业考试,都能够顺利的通过。
从事律师工作后,这段军旅经历成为我最美好、最骄傲的回忆,在军旅生活养成的各种习惯,对于我从事律师执业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当然,也有过困惑,军队是高度的“命令与服从”的管理体制,你不能有过多的个人思考,而律师又恰恰是具有个性化、自由化、创新性、头脑灵活十足的行业,所以,在刚开始执业的几年里,感觉各种“水土不服”,只能慢慢调整、慢慢适应。
其实,除了律师这个执业群体之外,我自己的学习榜样和偶像,一大部分都来自于我身边的战友们,他们对我影响非常大。应该说,没有这段经历,就没有现在做律师的我。
Q:您退伍后一直情系军营,多年来一直通过法律服务为官兵排忧解难,用自己的方式回馈部队,回馈战友。在此期间,有没有特别记忆深刻的事情?可以给我们分享一下吗?
A:说实话我觉得自己做的与部队及战友们对我的关心和培养相比,是不值一提的,所以,没有觉得哪件事情是记忆特别深刻的,但是有时经常也会奢望能够回到过去。当然,正是有了这段经历,我非常清楚和了解这个集体各项涉法事务的重点、难点、薄弱的地方,而且也非常清楚军人、消防员这个个体内心是怎么想的,思维方式是怎么样的,所以,不管从单位层面还是个人层面的涉法事务,我能够更加精准、更加主动、更有效的去解决涉法问题。
Q:您曾经荣获“镇江市优秀公益律师”,多次参与社区法律讲座、免费法律咨询、现场调解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法律服务,公益律师之路,是一条十分艰辛崎岖的道路,你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条艰辛的路呢?
A:首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律师法及律师执业道德的一项义务,是每位律师应尽的一份职责;其次,多参与公益事务,不仅能帮助他人解决一些困难,同时也能提高和锻炼自己。比如开展一项公益讲座,不仅提高了我制作法律课件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提高了自己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我对某项涉法事务的深化理解和处理能力;最后,参与公益活动,尤其是当你处理了一件比较有意义的公益事务时,自我价值感也得到了提升。
Q:据我们了解,您通过了国家一级消防工程师、建造师以及其他第三方认证的考试,您未来有其他发展规划吗?
A:进入律师行业以来,我深深感受到律师是一份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因此这几年我利用业余时间,通过了一些专业资格的考试,尤其是国家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我个人觉得这个考试比司法考试还要难,目前,官方通报的全国通过率平均只有3%左右。我花这么大功夫来通过这个考试,并不是有其他的执业规划,而是辅助律师执业更加专业化。现在大家都在谈专业化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律师要想更具专业化,除了要在专业法律知识上下功夫外,也要掌握必要的行业专业知识,比如:涉税的案件,你就必须懂一些税务知识;票据纠纷,即使你把《票据法》背的滚瓜烂熟,可能你仍分不清最基本的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的区别;涉及消防案件,你不懂这类技术规范,可能你就无法下手。
在行政诉讼领域,尤其是这两年你会发现一个问题,很多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当中并没有委托社会律师参与,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发现受托的律师还不如他们的工作人员专业。部分行政诉讼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归根结底是部门专属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以及专属的行业专业知识的对抗,尤其是涉及到行业专业知识比较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案件,复议和诉讼最终对抗的就是行业专业技术知识。
这几年国家法治改革中,有一项就是行政机关自身公职律师的建设和普及,这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专业人员,所以,实践中,行政机关的法制科长、公职律师就担负起了行政诉讼的主力军。当然另外一个原因是,行政机关就诉讼案件的预算费用很低,多数案件的代理费,还不如一个劳动争议案件或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的代理费,所以,面对复杂、压力大而收费又低的行政诉讼案件,很多律师也不愿意做,也就自然不会往那个专业方向深钻。但我认为我们自身总要去改变,多学习你才能更加的专业化。所以,学习和掌握行业专业知识对于行政诉讼律师、对于提供政府法律服务的律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可能连一份合格的行政答辩状都无法有效完成。
多年的军旅生活练就了王红超“忠诚、坚毅、严谨和担当”的军人品质,从军人到律师,从保家卫国到服务大众,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在履行职责,维护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