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典动态‖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22年3月1日上午,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力信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网络直播和线下现场参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近200名债权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导读
力信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8日,住所地镇江新区大港大山路2号,注册资金10亿元,投资设立5家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新能源系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咨询,动力电池、电池模组、储能装置及其原材料、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2021年6月,力信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
2021年9月10日,法院裁定受理力信公司破产重整,本所被指定为管理人。
审理法官及债委会主席
管理人
债委会成员
本次会议中,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权审核报告》,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重整后力信公司除对部分债务以债转股方式清偿外,重整投资人还提供3.25亿现金用于清偿相关债务,并计划配套筹措约4亿流动资金保障力信公司的运营。
根据力信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因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全额清偿,不设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和重整方案内容,《重整计划(草案)》设普通债权人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组、出资人组,并进行分组表决。
考虑债权人人数众多、分布范围广、采用非现场会议表决、部分债权人需内部报批等因素,为便于债权人充分、客观行使表决权,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表决规则,债权人可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投票或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寄送表决票进行表决。
截止会议结束时,普通债权人组、出资人组的表决结果已经依法获得通过,目前,投票表决仍在持续进行中,管理人将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后,管理人将继续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及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履行职责。一旦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积极监督执行重整计划,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力信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让力信公司在镇江优化营商环境和产业强市发展战略中作出应有的贡献。